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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叫我女王陛下李斯丹妮

作者:何仙咕更新时间:2026-04-13 09:15:05

打工人平平无奇的一天,小暑早起出门上班,门外却出现一位不速之客。女人红发红衣无风自动,张扬似火,额间一点朱砂,连瞳孔也是幽幽的深红,貌美近妖。小暑:cosplay?女人广袖拂过,小暑扑通跪倒,双手被迫捧高。对方微微一笑,纤纤玉足落于她掌心,昂首睥睨,“凡人,你的王回来了。”小暑:起猛了。*烛龙,传闻中的半神,据说开眼为昼、闭眼为夜,神通广大。自称是烛龙的红衣女人搬进了小暑的家,住她吃她喝她,还迷上小龙虾。“低贱水族,也敢在本王面前称龙……吧唧吧唧,人间竟有此等美味。”小暑驱赶不得,不情不愿与她同住一个屋檐下,起初以为她们只是短暂的同居关系,待缘分了结,对方自会离开。直到有一天,小暑发现,这条贪婪的母蛇每晚都偷偷爬上她的小床,蛇身与她紧紧绞缠在一起。“无耻!下流!”小暑谴责。冰冷猩红的蛇信扫拂过小暑的脸,红发女子撑身在上,嗓音低沉喑哑,“凡人,可愿献祭于本座。”小暑:“不愿意。”*成为女王祭品的第N天,小暑四肢健全,五脏俱在,只是夜夜受刑,苦不堪言,常常以泪洗面。每每夜幕降临,女王俯视着面前这具年轻的身体,“本王的祭品,今日依旧如此美味——”女王攻/轻松有趣/日常下本要写的:《十年挚友把我写进颜色小说》,求收藏文案:一大早,陈默就收到好友发来的颜色小说截图,她抬腕看表,才八点。[你欲望很强。]红笔勾画出重点,好友将截图二次发送。[看清楚,主角是你的名字。]陈默起初以为是巧合,直到她发现主角身高、发型、穿衣风格,包括眼尾小时候调皮留下的疤,都跟她分毫不差。小说是五年前写的,作者未签约小透明,文笔这东西见仁见智,但内容实在劲爆——书里说她能把人做晕!陈默沉默了很久,转脸望向身边熟睡的某人。她的挚友,许愿。*许愿几年前写了本颜色小说,不为获利,纯个人爱好(满足臆想),后来开始工作再也没管过,几乎快忘了这事。直到有一天,她突然收到巨额打赏,读者真诚私信:[怎么不写了?]许愿抽空继续更新小说,奈何年龄渐长,有些力不从心,无法满足读者需求:[江郎才尽,抱歉。][没关系,我可以帮你。]读者却回答。帮我,怎么帮?许愿正百思不得其解,挚友为她端来热茶,从后半拥住她肩膀,“忙什么呢,还不休息。”*陈默对许愿不是没动过歪心思,可她向来谨慎,只怕一步踏错,万劫不复,她们连朋友也做不成。试探着迈出第一步,许愿懵懵懂懂,抗拒软绵绵,陈默也不曾明示。她会照着书里写的,那些场景和姿势,跟她全部实践一遍。也实在好奇,许愿到底会不会被做晕。 请叫我女王陛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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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请叫我女王陛下李斯丹妮》完结篇

报道。 普通人百灵跟她们一起出门,几人在路口分别, 小暑心里还挺不是滋味的。 “我们终于住到一起了, 可以一起出门上班了, 可是却不在一个方向,以后也不能一起工作了。” “重点不是我们已经住到一起了吗?”百灵拉着小暑的手,左右晃晃, “下班, 周末, 我们有很多时间可以一起玩。” 小暑仔细一想,“也是。” 茍富贵, 毋相忘, 她转头问阿鼓:“可以把百灵也变成妖怪吗?我想跟她一起。” “啥?”阿鼓手拢在耳朵边,“你要不要听听自己在说什么。” 百灵大笑, 随即摇头, “可是我不想变妖怪, 也不想有什么特异功能, 这样平淡的普通人的生活很好。” “好吧。”小暑嘟嘟嘴巴。 “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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