几个人,并不是他的作品不够好,或者说是他写不出足够好的东西。 但是—— 第一,他的作品文艺化倾向相当严重,而且如果按照时间线来仔细听一听的话,更会发现,是越来越严重。尤其是最近几年,他的东西越写越有内涵、越写越脱俗……所谓脱俗,内行的音乐人一听,简直惊为天人,但你拿去让歌手做成唱片卖,对不住,老百姓听不出里面有什么高明的东西,他就觉得,嗯,不够顺耳! 第二,他作为词曲作者出道至今,从来都没有写出过那种可以一首歌把某人捧红的作品。 当然,即便有这么严重的问题,在国内的流行歌坛上,他仍然是没有任何歌手和唱片公司敢于轻视的一个音乐人。 只是他的价码达不到最高而已。 李谦把他那首《爱我吧!》拿回去,传真给正在顺天府那...
程方秋生得千娇百媚,肤如凝脂,一睁开眼,居然成了一本七零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。她无语望天,在这个充满限制的时代,她只想当条咸鱼,拿着便宜老公的丰厚工资买买买,顺便再好好享受宽肩窄腰,冷峻帅气...
(甜宠先婚后爱总裁豪门现代言情马甲)幼儿园老师姜姝闪婚了班上小朋友的叔叔,本以为她可以和对方互不干扰的生活一段时间,直至她自己挣到首付的钱。谁知闪婚老公似乎本事不小,每次在她遇到困境的时候,对方总能及时给于帮助。而且自从闪婚后,她微博上那位从不发言的粉丝,似乎跟她互动多了起来,慢慢的,她的微博账号成为大V,她在上班之余有了一笔额外的收入。就在她攒齐首付准备买房离开时,那位闪婚老公带着一块市中心的地皮签购协议过来,说道你想要多少套房子,我建给你,你一天住一套。姜姝这才发现,自己闪婚了本地一个大财阀,且那个大财阀就是她那个牛皮糖一样的微博粉丝。...
眼睛一闭一睁,他疑似确诊痴呆。他想不起自己姓甚名谁,只依稀记得自己混饭吃的家伙一只神奇的左眼。那只眼睛看见尸体,就知道死因和凶手(如果有的话)。也行,他可以当个福尔摩斯20...
童洛七岁那年从街上捡了个男娃回来,旁人都说这男娃阴郁自私心思重,童洛却说他乖巧听话心肠好。然后,在二十二岁那一年,这个唤了她十五年阿姐的人,一把刀捅进了她...
我的妈妈是真假千金里的假千金,真千金是我爸爸的白月光。妈妈被爸爸欺负到流产,被逼着给真千金换肾,被绑架犯凌虐。终于,她解脱了。她死了。妈妈死后第六年,爸爸突然后悔了。他把真千金赶走,跪在坟墓前哀求妈妈回到他的身边。所有人都认为,她不会再回来了。只有我知道,妈妈一直在我的身边...
某天,陆晨突然发现自己拥有了超能力,并且每月都会刷新一次。只不过这些超能力好像都不太对劲。能够跟动物交流,但动物的智商不会因此提高可以暂停时间,但自己也会被暂停能够预知未来,但很快就会忘记所以看着面前白裙飘飘表情疑惑的女生,陆晨正色说道虽然忘记原因了,但请你务必跟我交往!...